|
关于中国联通公司调整部分IP国际长途资费标准备案的报告
中国联通市场字〔2007〕142号
信息产业部:
近期,我公司发现IP 国际长途部分方向出现话务异常,对我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。经研究,我公司拟对部分IP国际长途资费标准进行调整。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信息产业部《关于部分电信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》(信部联清[2002]286号)和《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(试行)》(计价格[2002]1489号)文件精神,现将以下国家和地区IP国际电话调整资费备案如下:
一、巴布亚新几内亚、卡塔尔、肯尼亚、几内亚共和国、马里、马绍尔群岛、格陵兰、朝鲜:由4.6元/分钟调整到15元/分钟;
二、巴基斯坦、约旦、特克斯和凯科斯、吉尔吉斯斯坦、突尼斯、埃及、尼加拉瓜:由4.6元/分钟调整到12元/分钟;
三、比利时、土耳其、斯里兰卡、白俄罗斯、波兰、塔吉克斯坦、瑞士:由4.6元/分钟调整到8元/分钟;
四、新西兰:由3.6元/分钟调整到8元/分钟;
五、越南:4.6元/分钟调整至3.6元/分钟。
上述资费调整自2007年6月1日起实施。调整后的17910/17911IP电话整体资费见附件。
特此备案。
附件:17910/17911IP电话资费表
二○○七年四月十三日
附件:
17910/17911IP电话资费表
|
呼叫目的地
|
17910/17911资费标准(元/分钟)
|
|
国内内地各地
|
0.3
|
|
台湾、香港、澳门
|
1.5
|
|
美国、加拿大(含阿拉斯加和夏威夷,不含其他代码为“1”的国家和地区)
|
2.4
|
|
英国、法国、意大利、德国、韩国、日本、澳大利亚、新加坡、马来西亚、泰国、印度尼西亚、菲律宾、越南
|
3.6
|
|
比利时、新西兰、土耳其、斯里兰卡、白俄罗斯、波兰、塔吉克斯坦、瑞士
|
8
|
|
巴基斯坦、约旦、特克斯和凯斯特、突尼斯、埃及、尼加拉瓜、吉尔吉斯斯坦
|
12
|
|
巴布亚新几内亚、卡塔尔、肯尼亚、几内亚共和国、马里、马绍尔群岛、格陵兰、朝鲜
|
15
|
|
其他国家和地区
|
4.6
|
|
注: 以上资费不含IP电话本地接入费,接入费按用户现行通话费标准另行收取;通话费按分钟收取,不足一分钟的部分按一分钟计。
|
(阅读次数:)
|